2017/3/2 15:24:27
致广大投资者:景富和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现经所有持有人及托管商同意,变更合同内容,内容如下:
《【景富和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】基金合同》条款具体修改如下
序号
位置
原条款
现条款
1
第七章第一条第2款(合同10页)
基金成立后的3个月内为封闭期,封闭期内不接受赎回申请。
基金成立后的6个月内为封闭期,封闭期内不接受赎回申请。
,合同变更自2017年2月28日起生效,本次合同变更不溯及既往!
特此公告